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东莞信托·恒信-恒亿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
一、本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受托人: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计划名称:东莞信托·恒信-恒亿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计划成立时间:
4.计划期限:12个月
5.计划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
6.资金运用方式:将信托资金用于向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二、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东莞信托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东莞信托于2014年7月8日前与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方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与本信托计划相关法律文本。本信托计划本金20000万元作为贷款本金,于2014年7月8日起,分笔向借款人发放。
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要以市政工程及房地产板块为主,受当前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市政工程板块结算严重滞后、银行相关信贷政策也在持续调整,其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因资金流与方案变动严重受阻,在工程与房地产两大板块资金流出现紧张状况后,该集团的稳定经营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因此,该集团出现现金流紧张,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谢耀钦未能按时履行对另一信托计划项下的回购义务,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了一定的风险状况。
三、借款人、保证人情况
1、借款人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的状况。
广东恒亿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受到一定的阻碍,受该集团房地产板块资金链紧缺与银行政策不稳定的影响,集团出现现金流紧张,还款能力有所下降。目前该集团正积极与多方探讨,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制定新的经营方案使其资产得以盘活,缓解资金压力。
2、保证方谢耀钦、谢德强、东莞市永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冠成投资有限公司的状况。
自然人谢耀钦、谢德强身体状况良好。其所参股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对其担保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保证方东莞市永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承接东莞市部分市政工程,由于工程结算严重的滞后对资金流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担保能力有所下降。
保证方东莞市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在建设的项目工期正常,由于其项目开发贷方案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销售进展与建设进度有所脱节,导致资金链一度紧张。目前该公司在项目开发贷银行积极对原方案进行优化的同时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以使项目的开发建设与销售恢复正常。
保证方东莞市冠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报告期内资产情况变化不大。
3、目前,抵押人已提供编号为东府国用(1993)第特11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编号为东府国用(2012)第特19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目前抵押物情况正常。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