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托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为提升财务监管效率与数据合规性,我公司与东莞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城科公司”)签订《市国资委地市版财务快报系统服务项目合同》,由数字城科公司提供相关报送系统协助我公司完成市国资委地市版财务快报报送工作。
二、关联方情况
(一)名称:东莞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56828587H
经济性质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5号701室
法定代表人:李立波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数字城科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的关联方,为我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协议定价方式。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127,855元,用于采购系统服务。本笔交易发生后,我公司与投控集团的关联交易余额(包括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占我公司注册资本20%(含)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笔交易属于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笔交易经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认为本笔交易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七、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