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5年11月2日发行“东莞信托·泰信-宁德时代新能源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其中,优先信托份额16000万份,劣后信托份额4000万份。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11月2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联系人:王致祥、蔡偲 联系电话:0769-2626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