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起发行“东莞信托•汇信-普尔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815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起发行“东莞信托•汇信-普尔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815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5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