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东莞信托·宏信-海昌实业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11月20日结束,我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成立本信托计划清算小组,对本信托计划进行结束清算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日在我公司官方网站(www.dgxt.com)发布本信托计划的清算报告。
在本信托计划的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委托人(受益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视为委托人(受益人)无异议。我公司于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分配完成后就其信托文件和清算报告所列举的事项解除责任。本信托计划完满结束。
特此报告。
二○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