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起发行“东莞信托·宏信-鸿高集团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推介期募集资金2600万元,我司已完成与委托人信托合同的签订工作,信托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符合本信托计划设定的成立条件。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成立。
特此报告。
2016年9月27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起发行“东莞信托·宏信-鸿高集团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推介期募集资金2600万元,我司已完成与委托人信托合同的签订工作,信托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符合本信托计划设定的成立条件。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成立。
特此报告。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