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发行的“东莞信托·恒信-昆山城东金融街物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因项目运营管理的需要,现变更《东莞信托·恒信-昆山城东金融街物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项下的固定信托报酬费率。原信托合同项下“固定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信托资金为基数,按照[1.54]%的年费率和实际天数按日计算,一年按365天计算。”拟变更为“固定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信托资金为基数,按照[0.1]%的年费率和实际天数按日计算,一年按365天计算。”该费率变更自2018年12月21日(含)起执行。本次信托文件的修改对受益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吴启晖 联系电话:0769-26261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