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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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规模 |
不少于1000万元,不多于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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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期限 |
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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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向东莞市景宏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大朗“富盈商业中心”的开发建设,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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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 |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以下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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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含)至1000万 |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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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含)以上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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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按季分配,收益结算日为每季末月的21日,首个收益结算日为2018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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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账户名: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恒信富盈景宏) 账 号: 8114801413100188377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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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
1、由盘锦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东、友谊街南、环城南街北、金华路西,国土证号为盘兴国用(2014)第300050号、面积46184.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62,349,600.00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 2、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61个位于东莞市莞城区98号富盈·东方华府,面积合计为2311.42平方米、评估价值合计为85,522,540.00元的商铺作抵押担保; 3、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3套位于东莞市莞城区98号富盈·东方华府,面积合计为952.36平方米、房产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100889972号、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100889973号、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100889978号、评估价值合计为29,808,900.00元的别墅作抵押担保; 4、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48个位于东莞市莞城区98号富盈·东方华府、评估价值合计为32,560,000.00元的停车位作抵押担保; 5、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134个位于东莞市莞城区98号富盈·东方华府、评估价值合计为29,480,000.00元的停车位作抵押担保; 6、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东莞市景宏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7、对东莞市景宏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大朗“富盈商业中心”项目作封闭式监管; 8、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落实第7、8项的前提下,落实上述第1、2、3及6项的登记手续,可放款不多于15000万元;落实上述第4项的登记手续,可放款不多于2500万元;落实上述第5项的登记手续,可放款不多于2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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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物的管理 |
1、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评估价值不低于原抵押物的新抵押物,经受托人同意后,可置换原抵押物; 2、借款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部分提前还款的,在整体抵押率不高于80%的前提下,经受托人同意后,可解除部分抵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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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计划 |
1、受托人对大朗“富盈商业中心”项目的销售账户作资金监管,若借款人有提款需求的,按销售回笼资金的50%允许借款人提取资金;另外50%的资金用于归还贷款本金,每次归还的贷款本金应不少于贷款余额的10%,不足贷款余额10%的,归还的贷款本金先作为保证金存入信托计划的托管专户,直至累计归还的贷款本金满贷款余额10%的才向受益人分配。 2、贷款到期日前,若大朗“富盈商业中心”销售面积达80%(含)的,借款人需提前结清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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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咨询 |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