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推出的《东莞信托·鼎信-从莞高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大力支持。因工作原因,该信托项目执行经理由李联文、廖浩然变更为李联文、叶敏仪。附件为叶敏仪小姐的简历。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谨慎运用信托财产,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叶敏仪 简历:法律硕士(JM)、经济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会计从业资格,曾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工作,2014年进入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现于信托二部工作。
(联系人:李联文,联系电话:26261628,1392604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