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6年 6 月 1日发行“东莞信托·泰信-鸿图广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9000 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 6 月 1 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叶润宗 联系电话:0769-26261631)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6年 6 月 1日发行“东莞信托·泰信-鸿图广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9000 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6年 6 月 1 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叶润宗 联系电话:0769-2626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