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信托·汇信惠正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计划约定,于2013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代表 3300 万份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本次受益人大会,占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 100% 。在本次受益人大会中,代表 3300 万份信托单位的受益人表决同意以下议案,占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 100% 。形成如下决议:
1、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开放日,委托人可在开放期日进行信托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开放日前申请认购信托单位的,在信托计划最近一个开放日将认购资金转为信托单位,信托单位份数=认购资金÷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
3、申请赎回信托单位的,赎回的信托单位可获分配的信托利益=委托人申请赎回信托单位份数×最近一个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赎回的信托资金在开放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指开放日前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
5、经过上述修改后的信托计划合同及附件。
会议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