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多于人民币16500万元
信托期限:18个月
推 介 期:产品募集中
预期收益: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元以下 |
7.8% |
300万元(含)至600万元 |
8.4% |
600 万元(含)至 1000万元 |
8.6% |
1000万元(含)以上 |
9.0% |
资金运用: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受让东莞市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集团”或“回购方”)持有东莞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简称“东成石材”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之收益权,由回购方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前溢价回购。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风控措施:
1.股权质押:
东莞市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的东莞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质押担保。
2.保证担保
◎东莞市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莞市竣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莞市东成石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莞市康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王君扬、王爱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托专户:
账户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宏信东成石材3号)
账 号:811480141310026766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ruguo:pager}联系方式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