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东莞信托·宏信-珑远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7年11月20日成立,期限24个月,信托规模150000万元,当前实收信托余额为60000万元,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的用途是受让广东珑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购方”)持有东莞市珑远翠珑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收益权。
回购方申请于2018年12月13日提前支付10000万元的基础回购价款,受托人同意了回购方的申请,该提前支付的10000万元基础回购价款占实收信托余额的16.6667%,支付完该部分基础回购价款,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50000万元,为原信托规模的33.3333%。收到该10000万元的基础回购价款后,受托人会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方式完成信托计划的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