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发行“东莞信托·宏信-长安新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6月14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人:罗冬 联系电话:26261016)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发行“东莞信托·宏信-长安新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6月14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联系人:罗冬 联系电话:262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