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发行的“东莞信托·宏信-恒丰润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项目回购款及溢价款,我司已按要求成立清算小组,并对信托财产进行结束清算。2017年9月22日前,我司按信托合同和清算报告的约定完成受益人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的划付,本信托计划完满结束。
特此说明。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赖宁超,联系电话:26261626)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发行的“东莞信托·宏信-恒丰润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17年9月19日收到项目回购款及溢价款,我司已按要求成立清算小组,并对信托财产进行结束清算。2017年9月22日前,我司按信托合同和清算报告的约定完成受益人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的划付,本信托计划完满结束。
特此说明。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赖宁超,联系电话:2626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