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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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规模 |
不少于1000万元,且不多于1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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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期限 |
1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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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 |
受让东莞市合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购方”)持有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9.5%股权的股权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收益权”),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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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 |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以下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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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含)以上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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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按季分配,收益结算日为每季首月的21日,首个收益结算日为2017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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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账户名: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宏信世纪同舟) 账 号: 8114801412500139857 开户行: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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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
(1)东莞市合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东莞市同舟化工有限公司29.5%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2)东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3.871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3)东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君悦大地发展有限公司、梁志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落实上述风险控制措施(1)(3)项, 同时东莞市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首笔转让价款支付后30日内落实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受托人可支付不多于8000万元的转让价款;落实上述风险控制措施(1)(2)(3)项, 受托人可支付剩余5000万元的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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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咨询 |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