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
信托规模 |
不少于1000万元且不多于10000万元 |
|
信托期限 |
18个月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受让东莞市广源实业有限公司(又称“回购方”或“广源实业”)持有东莞市广源集团有限公司(又称“标的公司”)60%股权的股权收益权(又称“标的股权收益权”),由回购方在信托项目到期日或之前溢价回购。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
|
预期收益 |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以下 |
6.4% |
|
300万(含)以上 |
6.8% |
|
收益分配 |
按季分配,收益结算日为每自然季度首月21日(不含当日),首个收益结算日为2017年4月21日。 |
|
风险控制 |
(1)由东莞市广源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莞市广源集团有限公司的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由东莞市广源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莞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由上海冠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罗县创丰木业有限公司、东莞市盈基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尹锐勋、曾汉容、尹耀东、尹慧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产品咨询 |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
·东莞信托·宏信-广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