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东莞信托·恒信-惠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尽职管理信托财产,努力实现信托目的。现将信托计划2018年第四季度的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一)信托计划成立日:2018年11月13日;
(二)信托计划规模:不多于17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本信托计划的实收信托规模为16360万元;
(三)信托计划期限: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3日;
(四)信托资金的运用:信托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向东莞市惠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借款人承接的装饰工程,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五)托管银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六)信托经理:郭勇志、王彦强。
二、信托计划账户管理
我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了信托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簿进行管理和核算,与我司的自营账户和其他信托计划账户相互独立、分别管理。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专户为:
账户名: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恒信惠美)
账 号:8114801411600246916
{ruguo:pager}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三、信托计划投资管理情况
我司已完成与借款方、保证方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合同的签署工作。
根据信托合同项的约定,我司已运用信托资金16360万元用于向东莞市惠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借款人贷款余额为16360万元。截至报告日,借款人经营情况良好,担保方担保能力没有发生变化。
四、信托计划收支情况
(一) 信托资金收益情况
本季度收到利息收入4,746,721.94元。
(二) 信托收益分配情况
本季度支付受托人报酬1,827,493.15元,信托净利润1,067,132.45元,可供分配信托利润1,067,132.45元,本期已分配信托利润为1,082,094.05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