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行“东莞信托·恒信-鸿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 2190万元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月26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公章)
二〇 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苏镇秋,联系电话:10769-26261027 )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发行“东莞信托·恒信-鸿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已完成有关法律文件签订及委托人缴款工作,信托资金人民币 2190万元万元已按合同约定划入本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专用账户。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月26日正式成立,该日为首次受益权凭证生效日期。
特此报告。
(公章)
二〇 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苏镇秋,联系电话:10769-2626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