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需要,受托人于2017年8月18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东莞信托·恒信-东莞森林绿化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年第一次受益人大会。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东莞信托·恒信-东莞森林绿化3号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约定,本受益人大会议案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份额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更换受托人、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据统计,现共有代表6000万份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本次受益人大会,占本信托计划存续信托单位的100%,本次受益人大会有效,其中代表参加本次受益人大会的6000万份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同意本议案,占参加本次受益人大会信托单位的100%,形成如下决议:
一、本信托计划期限延期36个月,即信托计划到期日从原来的2017年8月18日调整为2020年8月18日。原信托计划到期日2017年8月18日设立为收益结算日,信托计划延期期间,首个收益结算日为2017年12月21日。
二、担保条件调整为:
1、东莞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碧满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富邦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绿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长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时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盈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戴庆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ruguo:pager}2、陈诗顺和李明余分别以其持有东莞市森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0%和1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3、莫海贞以其持有东莞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的50%股权作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