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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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规模 |
不少于1000万元,不多于2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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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期限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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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向东莞市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中不超过11455万元用于“富盈商业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不超过9545万元用于置换借款人在东莞银行存续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余额,贷款期限为24个月,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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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益 |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以下 |
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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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含)至1000万 |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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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含)以上 |
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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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按季分配,收益结算日为每季末月的21日,首个收益结算日为2017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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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账户名: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恒信万盈商业) 账 号:8114801413000171763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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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
1、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东城区石马河边山水华府54-56幢裙楼商场301,面积为4044.4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2200588673号,评估价值为44,488,400.00元的不动产作抵押担保; 2、由惠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惠州马安镇阅粮畜牧场,国土证号为惠府国用(2008)第13021920115号,面积为17666平方米,评估价值为68,014,100.00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 3、由清远市富盈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北寮管理区大塘尾辖区内,国土证号为清远市国用(2011)第01799号,面积为127964.76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47,159,474.00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 4、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东莞市莞城区98号富盈•东方华府地下室88个停车位,面积合计为1192.8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5,840,000.00元的停车位作抵押担保; 5、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东莞市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6、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东莞市富盈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7、由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持有东莞市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8、对东莞市万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盈商业广场”项目的销售账户作资金监管; 9、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落实上述第2、5、8和9项,且清远市富盈城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首笔贷款发放后2个月内落实上述第3项的抵押登记手续,东莞市富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自首笔贷款发放后3个月内落实上述第4项的抵押登记手续及自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落实上述第7项的质押登记手续,可放款不超过15000万元;落实上述第1、6、7项的登记手续,可放款不超过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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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存续期间抵质押物的管理 |
1、在借款人或第三方新提供的抵押物评估价值不低于原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受托人同意后,可置换原抵押物; 2、借款人或第三方申请用其他质押标的或抵押物来置换原质押标的,经受托人同意后,可置换原质押标的。若提供新质押标的来置换原有质押标的的,新质押标的价值应不低于原有质押标的价值;若提供新抵押物来置换原有质押标的的,需保证项目总体抵押率不高于60%。 3、借款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有部分提前还款的,在抵押率不高于60%的前提下,经受托人同意后,借款人可申请解除部分抵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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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咨询 |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