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
信托规模 |
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多于人民币10000万元。本信托计划为结构化,其中优先受益人规模上限为8000万元,一般受益人规模上限为2000万元,一般受益人由西藏合富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出资额为限,首先承担贷款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信托计划损失。) |
|
信托期限 |
24个月 |
|
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向广州银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资金闲置期间可用于银行存款或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
优先受益人预期收益 |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300万以下 |
7.0% |
|
300万(含)以上 |
7.2% |
|
收益分配 |
按季(每季末月)分配,首次收益结算日为2017年6月21日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东莞信托有限公司(恒信广银结构化) 账 号:8114801411700142829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
风险控制 |
1、清远市清新区汇利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三宗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二十一号区的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清新国用(2014)第00700246 号、清新国用(2014)第00700247 号、清新国用(2014)第00700248 号,土地面积合计30837.15 平方米]作抵押担保。 2、广州银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海鑫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其持有的清远市清新区汇利豪置业有限公司60%、40%股权作质押担保。 3、广州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和置业(广州)有限公司、江门市亨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汇利豪置业有限公司及李思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在抵押率不高于44.70%前提下,经受托人同意,借款人提供保证金后可对应解除部分抵押物或变更抵押物。在借款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经受托人认可的抵押物进行追加抵押且土地抵押物的抵押率不高于50%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物的抵押率不高于50%的前提下,可按抵押率退还保证金,保证金经过借款人同意可以用于归还贷款本金。但若解除国土证号为清新国用(2014)第00700246号的抵押物,借款人需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保证金。 |
|
产品咨询 |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
·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4月02日 关于“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结束公告
- 12月28日 关于成立“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小组的决定
- 12月01日 “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
- 10月10日 关于“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年第三季度执行...
- 09月20日 关于“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执行经理变更的公告
- 07月07日 关于“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年第二季度执行...
- 04月10日 关于“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年第一季度执行...
- 03月29日 关于“ 东莞信托·恒信-广银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的报告
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