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发行的“东莞信托·鼎信-东方华邦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于2018年12月19日达到结束条件,并进入信托终止与清算程序,我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信托计划清算小组,对本信托计划进行结束清算,并于2019年1月31日公告该信托事务清算报告。
自该信托事务清算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无受益人提出书面异议,受托人就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和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对本信托计划受托责任。
特此报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