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不高于 50000 万元
信托期限:3年
推 介 期:产品募集中
预期收益:浮动收益
资金运用:信托计划通过认购由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保利资本”)发起设立的珠海保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保川”)之有限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投资佛山保利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开发的位于佛山市千灯湖核心地段房地产项目(地块编号:TD2018(NH)XG0001)。
风控措施:
1.参与合伙企业经营决策:
珠海保川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受托人指派其中一名委员,对于珠海保川的投资决策、收益
分配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实现源头风险控制。
2.项目总投资限额控制:
项目开发运营所需总投入(含营销、管理及财务费用)预算核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148 亿元,
项目后续运营中,若项目开发运营实际总投入超过预算标准且超过幅度在 3%以外(包含 3%,
即超过 152.5 亿元)的,超出部分由保利地产方承担,不影响信托计划收入。
3.原股东回购承诺:
珠海保川退出项目公司时,有权向任意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若在珠海保川退出项目公司时,项目公司仍未完成资产变现的,原
{ruguo:pager}股东承诺按照市场定价、账面成本核算、第三方评估等作价原则购买珠海保川所持项目公司
股权。
退出方式:
当项目整体实现经营性正现金流后,在结余资金满足项目后续开发建设以及基金有退出需要的前提下,以下任一条件成立时,项目公司股东各方应就珠海保川退出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项目可售面积累计签约面积达到总可售面积的80%;
◎全部可售部分不少于60%的利润已结转;
◎项目整体完成竣工备案;
◎珠海保川投资期限届满前6个月;
◎各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条件。
退出方式如下:
①通过项目公司经营富余资金按投资路径逐级分配实现退出;
②通过对目标项目估值作价对外转让项目股权的方式实现退出。
在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将尽其对信托计划利益的判断,通过任何一种或多种组合的方式实现退出。
联系方式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