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受托管理的《东莞信托·鼎信-津都大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大力支持。因公司的人员工作调整,该信托项目执行经理由郭勇志、叶敏仪变更为刘晓萌、黄胜鹏。以上变更信息自2017年12月6日起生效。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谨慎运用信托财产,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受托管理的《东莞信托·鼎信-津都大厦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大力支持。因公司的人员工作调整,该信托项目执行经理由郭勇志、叶敏仪变更为刘晓萌、黄胜鹏。以上变更信息自2017年12月6日起生效。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谨慎运用信托财产,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特此公告。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