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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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规模 |
不低于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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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期限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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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向 |
信托资金将用于(1)收购东莞市东恒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恒公司”)45%股权、与东莞市科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公司(简称“合作方”)按45:55的比例对东恒公司追加投资或提供股东借款用于东恒公司项目重整和项目(指东恒公司名下的东坑路口地块)开发建设,后续与合作方按45:55的比例投资设立新项目公司(具体名称待定,下称“新项目公司”),用于收购东恒公司名下的项目地块及在建工程,并由新项目公司继续运作。(2)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3)信托资金闲置时可用于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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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份额预期收益 |
投资资金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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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 |
不设固定收益结算日,受托人根据项目投资运作及资金回收情况,决定收益结算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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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
(1)加强管理工作,定期监控管理公司及目标项目开发建设以及经营运作情况,了解其财务状况,发现不利因素积极寻求稳妥的对策,以确保项目投资安全顺利。 (2)加强资金的用途管理,监督用款资金的流向。 (3)刘贺超、东莞市旗峰山会舍有限公司与受托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受托人向项目公司、新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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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咨询 |
理财热线:400-168-3388 公司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 |